羡慕武汉这个小区给业主发4万多的红包这笔

年底了

一年一度的物业费又该交了

一直以来

只有我们给业委会交钱的份儿

但你听过业委会给业主发钱的吗?

武汉有个小区

还真有这样的好事!

这几天,一张武汉某小区贴出来的公示在网络上流传。

公示上说,临近春节,业委会决定用小区公共收益给业主发红包,每户元。要知道,武汉市像这样直接将公共收益发红包给业主的小区并不多见。

贴出公示的是江岸区幸源雅城小区,公示上写着:小区第一届业委会即将届满,在业委会换届之际,拟定将小区公共收益以现金形式按每户元的标准回馈发放,希望借这个契机,欢迎全体业主在领取的同时积极参与换届投票。

小区业委会丁主任介绍,小区共有户,每户元,一共要发00元。这次发一百元钱有两重意思:第一届业委会到期了,第二届要重新选举,这个小区外来人员多,参与到投票选举的人少,新一届的筹委会就建议在发放物资的同时,把换届的投票做了。

丁主任说,小区年交房,交房后不久就开始筹备业委会。但由于各种原因,直到年第一届业委会才成立。成立后,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约定,每年7月1号物业公司移交4.5万元的公共收益到业委会。这4.5万元的公共收益包括小区23个车位的停车费以及部分公共区域的广告费。

正是有这三年的积累,新一届筹委会建议以返回公共收益的形式,提高换届投票率。业委会在报请街道和社区同意后,做出了发红包的决定。

来看看

他们具体是怎么计算的

小区收入

1.停车位收益

23(车位)×(元/月×12个月)(停车费)=55元/年

55元-55元×30%(物业管理费)=元(年结余)

2.公共区域广告等其他收益

小区支出

1.维修基金补充

2.业委会经费支出(含办公用品)

湖北经视记者在小区随机采访了数位业主,大家都很赞成业委会的做法。

公共收益当福利发

合规吗?

据了解,根据《物权法》、《物业管理条件》等相关规定,公共收益是主要用作补充专项维修基金,但无论是用作维修基金,还是以福利的形式发放给业主,只要征得广大业主同意,不违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,都符合相关规定。

看看别人家的小区

小编表示好羡慕

其实像这样给业主们发放公共收益的武汉也有先例:年,汉口晋合金桥世家小区业委会就曾向业主发放了75万的公共收益:

还有更大方的!年7月份,苏州某小区将公共收益万以物业补贴发给了业主:

原来真的有发钱的小区,网友们一个个都羡慕得不要不要的:

也有网友对自己的小区收益提出疑问:

在此,小编也给大家科普一下:所谓的公共收益,是指利用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、设备进行经营取得的收益,包括利用公共场所设置停车位、广告、利用公共区域出租经营等。

按照规定,公共收益是属于所有业主的,每年的收益和支出业委会都应该让业主心里有个数。

其实作为业主,你有很多权益。你的权益也有法律来保护,如果你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一分钱,快去了解一下你家小区这笔公共收益用在哪儿了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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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北经视《经视直播》、武汉晚报丨记者:张俊张文科丨编辑:赵瑾丨主编:李浩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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