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海关查获电子烟特大走私案累计案值

图为宁波海关清点待移交的加热不燃烧卷烟 张雯华 摄

中新网宁波12月29日电(记者李佳赟通讯员蒋艳董楠)“电子烟”,也称“烟弹”,官方名称为“加热不燃烧卷烟”,通常搭配形似钢笔的“烟枪”加热使用,是近年来风靡烟民圈子的“网红爆款”。

图为宁波海关对涉案电子烟具清点入库张雯华摄

12月29日,记者从宁波海关获悉,该关成功查获走私进口“加热不燃烧卷烟”系列案,案件涉案金额超4亿元,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,查证涉嫌走私进口“烟弹”超47万条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日前,宁波海关缉私局得到情报线索,商人李某存在走私“烟弹”的重大嫌疑。经过数据分析和线索研判,海关缉私警察迅速掌握了李某借助“国际邮包”走私“烟弹”的大量证据,随即联合宁波公安和烟草等部门,在浙江宁波、广东等地开展查缉,现场查扣走私“烟弹”3万多条、烟机多套,一举打掉3个横跨境内外作案的“加热不燃烧卷烟”走私团伙。

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,在发现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烟机、烟弹在国内存在的潜在市场后,他便指使旅居日本的王某为其采购“万宝路”牌的烟弹、烟机,再通过国际邮包走私入境。

截至案发时,李某走私进境的烟弹数量超10万条。随着案件的深入,办案人员又顺藤摸瓜找到了类似李某的买家近个,走私进口烟弹数累计超40万条。

据了解,大多数卖家均以“电子烟”健康无害为卖点,宣称其采用特制非燃烧烟草配方,尼古丁、焦油含量比传统烟低,不含致癌物质,是一种“更健康的抽烟方式”。因为健康理念的“加持”,烟弹在网上一经销售便成为“爆款”,成为追逐时尚的烟民的“新宠”。

但是,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鉴别检验,“烟弹”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,填充物由烟叶制成,属于烟草制品。因此“烟弹”被称作“加热不燃烧卷烟”,除焦油含量相对较低之外,与传统烟草制品基本无差,并非戒烟产品,也没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对身体无害。此外,根据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,国内市场目前不允许售卖IQOS电子烟。

宁波海关缉私警察介绍,在淘宝禁止网店销售“烟弹”后,一些卖家“转战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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